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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发现芦荟疑含致癌物

卫生部等6部局发出了“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”,强调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以被用于食品生产加工;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“本品添加芦荟,孕妇与婴幼儿慎用”字样,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“库拉索芦荟凝胶”。公告还指出,库拉索芦荟凝胶的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。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,企业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。

作为一种天然植物,原产于非洲北部的芦荟自古被视为“万灵药”。目前已知的芦荟有300多种,其中,可食用的芦荟品种有库拉索芦荟(俗称美国芦荟)、斑纹芦荟(又名中国芦荟)、上农大叶芦荟、木立芦荟(又名日本芦荟、小木芦荟)等。库拉索芦荟是目前利用最为广泛的品种。它含有丰富的凝胶,可加工提取芦荟原汁、浓缩汁、芦荟结晶粉。它的鲜叶可直接食用,可以被应用于食品、药品、美容品等方面。

古埃及金字塔中发现的《耶比鲁斯·巴比路斯》一书记载了当时芦荟被主要应用于泻剂、安眠剂及苦味剂。我国宋朝的《开宝本草》也记载了芦荟“主治热风、烦闷、胸隔间热气,有明目、镇心之功,治小儿痫积、惊风,疗五毒,杀三虫,治痔病、疮瘘,解巴豆毒。”李时珍的《本草纲目》、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《中国药典》也都将芦荟的药用载入其中。

近年来,随着有关“芦荟健康美容”的书籍出现在市面上,很多饮料、护肤霜、乳液、香皂等也都纷纷打起了“芦荟”的招牌,受到了消费者青睐。

记者在北京一家大型超市看到,很多含有芦荟的酸奶正在热卖。但大多都没有标明产品含有库拉索芦荟凝胶、每天的食用量以及“孕妇、婴幼儿不适宜”的字样。只有个别的酸奶包装上标明了含有库拉索芦荟凝胶,每人每天饮用不能超过4杯。一位促销员表示,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过量食用芦荟酸奶会对身体不好。她说,芦荟酸奶是该超市所有酸奶中卖得最好的两种产品之一,“来买的多是女性,冲着芦荟可以美容养颜,有的消费者一买就是8杯。”除了食品,各种标明添加芦荟的洗发液、沐浴露和化妆品也令人眼花缭乱。

既然芦荟被认为有着神奇的功效,为什么卫生部要对它“严加看管”?

 “芦荟不是不能使用,而是要正确和合理地使用。如果使用的品种正确,剂量合理,还是能够保证安全的。”梁爱华说,“在临床上观察到,有少数人由于便秘或出于美容的原因,长期食用含有蒽醌成分的植物产品而出现了大肠黑变病。有人认为,大肠黑变病与结肠癌有关,但到目前为止,还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证实两者的必然关联。临床大肠黑变病患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即吃药时间太长,有的服药量太大。”

  卫生部在公告中指出,库拉索芦荟凝胶来源于库拉索芦荟叶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胶肉,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,经沥醌清洗、去皮、漂烫、杀菌等步骤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,可用于各类食品。

  “这样明确规定库拉索芦荟凝胶的提取方法和过程,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去掉蒽醌类化合物。因为这类化合物溶于水,只要按规定的程序提取,它在库拉索芦荟凝胶中的含量会减少。”张本刚说。他特别提醒,大多数芦荟品种只是观赏植物,不能食用,也不能药用。有些芦荟被误食后,可能中毒甚至危及生命,比如,有毒的龙舌兰,它与芦荟形态相似。一旦误食了龙舌兰或其他观赏芦荟,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便血等中毒症状,必须到医院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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